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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要事

 

省经普办多种渠道发布省五经普公告(图)

  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正式登记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落实省五经普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安排,掀起普查宣传高潮,让全省广大普查对象知晓普查,支持和配合普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12月20日,省经普办在《南方日报》A09专题、广东统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上分别刊登、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三套不同受众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21日在广东省经济普查网发布《公告》《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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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明确了普查对象和普查主要内容,告知全体普查对象,五经普标准时点位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23年年度资料,入户工作时间是2024年1月至4月,将由政府经济普查机构派普查员上门开展普查登记。

  《公告》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对象有义务配合经济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统计目的。

  《告知书》分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种类型,详细告知普查对象开展五经普的重要意义、填报方式、填报平台、需要准备的资料等,公布了国务院经普办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广东省经普办的咨询电话、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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