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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平:如何正确认识循环经济

——访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杨春平

    循环经济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一个话题,对于习惯了消耗大量资源追求经济高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的人们,循环经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它的内涵是什么,怎样正确把握循环经济的实质,如何有效地推动其发展?日前在北京钓鱼台俱乐部举行的中国循环经济高层研讨会期间,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杨春平先生愉快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就上述问题发表了极富建设性的看法。

    记者: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相比,循环经济模式有何本质上不同?

    杨春平: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实际上是一种线型的增长模式,通过资源的投入生产出产品,而将产生的废弃物直接排放掉。循环经济则是一种可控模式,在资源投入阶段运用减量化原则进行输入端控制,在产品生产中运用再利用原则进行过程性控制,在废弃物处理阶段实施输出端控制,将废弃物资源化,再将资源化了的废弃物重新投入其他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一种可循环的比较经济的利用,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概而言之,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记者:如何理解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这三大原则?

    杨春平:所谓“减量化”,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核心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量化原则是循环经济第一原则,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废弃物的排放。比如随着装备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来 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改进设计理念,革新工艺来减少产品体积、重量。“再利用”原则意味着产品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或再制造后继续使用,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防止过早地成为垃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资源化”原则强调将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资源化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记者:循环经济在实现方式上如何体现?

    杨春平:循环经济在实现方式上有两大层次。在微观层面的实践上,要求企业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量化;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并延伸到废旧物资回收和再生利用;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布局,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在宏观层面上,要求对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和完善企业间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它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体系内构筑,经由生产、消费、回收三大环节实施,体现在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有企业、园区、回收体系、循环型社会四种模式。从国际上看,杜邦模式是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模式,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是工业园区模式的典型代表,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DSD)在回收再利用方面比较突出,而日本则在循环型社会模式的构筑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记者:谢谢您介绍了这么多关于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对于这样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我们在认识上还需要注意些什么?

    杨春平:我想,应该把握住这么几个关系。首先,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扬弃,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日益遭受到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讲,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它将促使我们进一步反思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所带来的弊端,加快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因果关系来看,增长模式是因,增长方式是果。第二次产业革命前分别经历了以自然资源投入和资本投入来支撑的经济增长模式。之后,增长主要是靠效率提高。循环经济以提高效率为核心,其追求目标是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从而在不影响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前提下,达到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使人类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它能使我们在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减缓物质消耗的增长,甚至达到零增长、负增长,出现经济增长速度与资源消耗速度的“脱钩”现象。 
    其二,循环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主动模仿大自然的整体、协同、循环、自生功能去高效、和谐地规划、组织和管理人类的生产、消费、流通、还原和调控活动。不是返古式的模仿,而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自觉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能动反应,是“人化自然”,是现代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发展循环经济不是以牺牲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代价,而是在更高层次上人、自然、经济、社会的和谐统筹发展。遵循的基本规律仍然是经济规律,而不是纯粹的生态规律。
    第三,传统的工业经济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费资源,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以高开采、高消耗、高排放、低利用、难循环、不协调为特征。循环经济的特征则是低开采、低消耗、低排放、高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从结果上看,将污染的末端治理模式变为源头防控,使环保事业迈上新台阶,但循环经济并不能取代环境保护。
    第四,生态经济学者们主张用生态学的规律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希望人类的活动能够按照生态学的要求进行,在完全不改变自然的情况下发展经济。这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就像循环经济追求污染“零排放”一样,但在现实中难以实现。因为人类经济活动遵从的是经济规律,而不是生态规律。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每个经济人都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在生态环境可以作为免费的生产条件使用时,生产者总是倾向于违背生态学规律使用它们创造更多的利润,生态伦理和道德显得十分无力。但是,当我们把自然生态环境作为社会共有的生产要素进行定价以后,生产者自然就会按照费用最小化原则节约使用它们。因此,发展循环经济不必要求经济活动按照生态规律进行,而是应该运用经济规律来减少资源消耗和保护生态环境,用经济规律实现资源和生态保护目标。

    记者:根据您所介绍的情况,循环经济的确是我们必须努力发展的方向。但作为一种新的模式,要在实践中推行起来显然是一个系统工程。请您结合世界先行国家的一些成功经验,谈谈在中国发展循环经济当前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杨春平:德国作为世界发达工业国家之一,在资源和能源的高效利用等方面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此其将循环经济的发展重点放在了废弃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和发展可再生资源等方面。我国的工业化发展水平很低,技术、装备制造水平都无法与发达工业国家相比,经济增长方式十分粗放,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特别是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量大部分低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4。因此,我们首先在选择发展循环经济的突破点上,应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把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作为突破的重点。
    其次,国家要集中力量组织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建设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发展循环经济,科技是先导,是支撑。德国的资源产出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之所以处于全世界的领先水平,其技术和装备水平在全球的领先地位是基础。而这又与德国政府对科研的高投入是分不开的。我们参观的卡斯鲁尔研究中心就是以环保、能源、材料、新科技为主的研究机构,他们每年的科研资金高达2.7亿欧元,资金全部来自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而这样规模和水平的研究机构在全德共有15家。我国不可能拿出这么多的资金投入,但可以集中有限的财力、人力对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共性和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我们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应把技术攻关列为重点,选择具有标志性目标和有广泛推广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选择重点企业组织技术攻关,避免把资金用在一般的工程建设中。
    第三,在资源回收系统建设方面,要大力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DSD)经验证明,在发展循环经济中,非盈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起到政府公共组织和企业盈利性组织所没有的作用。资源回收领域涉及行业多、地区广泛、情况复杂,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经验,在一些主要领域分别组建由生产厂家、商业企业、运输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部门组成全国范围的中介组织,建立起类似德国“绿点”标识的行动计划。
第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建立完整、配套的法律政策体系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另外,对于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也应有一个科学的定位。

    记者:在循环经济的法律政策体系和有效监督机制的构筑方面,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国外经验有何借鉴之处?

    杨春平:建立完整配套的法律框架体系,是德国及其他先进国家成功的首要经验。借鉴他们的经验,我感觉有几个要点应加以特别关注:首先,立法要分层次、体系要完整。应尽快出台一部基础性的核心法律,规定政府、企业、公民个人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规定一些具有根本指导意义和强制执行的原则和方向;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然后在这一法律框架下,各个行业和领域制定具体的实施法规,其中要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和发展目标.
其次,法规政策要相互配套和促进。例如,我们在德国参加的垃圾发电项目,如果没有垃圾处理补贴和电网无条件高价收购这两项法规政策,技术再好也无法维持更遑论发展了。我国现在已经制定了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但其他相关环节不予配合,就无法操作。又比如,我们的电网不仅不会高价收购利用垃圾、煤矸石等发出来的电,而且往往以种种理由拒绝入网或者提出种种苛刻条件。 
    第三,建立监督机制是保证法规得到执行、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标准和目标制定出来后,能否执行是个关键问题。我们的许多法规政策制定出来后得不到执行的重要原因就是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很多企业由于成本原因不执行相关标准,由于没有监督就被蒙混过关,这对那些执行法规的企业实际上是不公平的,竞争的基础和条件就发生了变化,实际上变成鞭打快牛,久而久之就不会有人执行法规了。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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